范利华
主任法医师,法医临床学专家,硕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1982年毕业于蚌埠医学院医疗系, 2004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硕士研究生结业,主要从事法医临床鉴定、科研和教学工作。兼任上海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上海市司法鉴定人协会法医临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主要起草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司法部部颁规范《周围神经损伤鉴定实施规范》第一起草人。主持或参与科技部、司法部、上海市科委多项科研项目。主编专著2部,参编专著多部。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各类文章60余篇。2009年被司法部授予首届全国司法鉴定先进个人称号。
研究方向:
损伤与疾病因果关系鉴定;法医听力学;人体功能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