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对象
按照《司法鉴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司鉴所发通[2012]6号)规定,从事法医临床或法医病理专业工作的转评人员(已取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除外)应当参加由中评委办事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未通过考试的,不予提交中评会评审。
二、考试时间
2020年11月29日(周日)上午9:00~11:00
三、考试地点
考点地址:2024澳门历史记录查询综合楼(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347号)
四、考试内容
2020年法医临床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实务,重点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法医临床学鉴定文书制作等。
五、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以开卷笔试形式进行。
六、可携带的考试用物品
1. 笔、橡皮等文具用品;
2. 与考试内容相关的鉴定标准、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的《法医临床检验规范》、《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等司法技术规范、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及其它专业参考教材、书籍和资料等纸质材料;
3. 根据《司法鉴定中级职称评审专业知识考试须知》的有关规定,应试人员只可携带以上规定的考试用物品至指定座位,其它物品一律存放在指定位置。
七、报名确认
1.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填写《2020年司法鉴定中级职称评审法医临床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代准考证)》,并于2020年11月24日前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中评委工作邮箱,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2. 参加考试时,请带好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和《2020年司法鉴定中级职称评审法医临床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代准考证)》等材料原件,考试当天将查验确认。
八、注意事项
1. 《2020年司法鉴定中级职称评审法医临床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代准考证)》和《司法鉴定中级职称评审专业知识考试须知》见文末附件。
2. 考场周边地铁站为轨道交通11、13号线隆德路站。参加考试人员的交通、食宿需自理。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