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司法局网站 2022年7月4日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及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经上海市司法局审核登记的43家司法鉴定机构和722名司法鉴定人编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上海市)》(2021年度)(◆表示通过认证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未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鉴定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以及本市关于加快推进信用监管的各项要求,为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综合评估后分为A、B、C、D四个等级。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自查自评、区司法局初评、市司法局综合评估并公示等流程,对本市2021年度各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进行了评估,共评出诚信评估等级A级13家、B级21家、C级7家、D级1家(另有2家机构2021年未开展执业活动,不予评级),现通过名册向社会公布。
谨请司法机关、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1—64742718。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上海市)》(2021年度)
2.《上海市从事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2021年度)
上海市司法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