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根据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司法部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决定对按计划已进入结题阶段的开放课题进行结题验收。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开放课题中未验收的课题(附件1)。
二、验收申请
课题负责人需填写《开放课题验收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如下材料:
1、研究工作技术报告 (附件3)。
2、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发表的论文标题名称应与立项课题的研究主体基本一致,能够体现本项目主要内容或核心内容,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司法部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
3、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版本一式两份;研究报告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验收材料及发表的论文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截止日期
提交材料日期截至2023年11月30日,望各课题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的材料准备工作。
四、其他事宜
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缘由,申请延期结题;无故未完成项目的研究任务,又未提交书面说明者,将暂停该单位申请资格,并通报相应管理部门。
五、联系方式
1、课题联系人
联系人:张晓春
联系电话:021-52367112
E-mail: [email protected]
2、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邮编:200063
特此通知。
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
司法部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
2023年11月13日